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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遭罷團濫用,甚至捏造不實文宣,藍委萬美玲對此提告。(照片:萬美玲辦公室提供) |
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大罷免投票將在7月26日舉行,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萬美玲傳肖像遭人竊用並散布不實文宣,萬美玲2日表示,有心人士未經授權就擅自變造她的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以達到罷免目的,已委任律師蒐證提告,並要求立即下架侵權文宣廣告。她也呼籲支持者不要上當,26日一定要出來投“不同意罷免”票。
罷免團體3日回應,他們製作罷免文宣中的圖樣,沒有說一定是萬美玲本人,絕不會屈服於惡勢力。
桃四罷團發言人Young還表示,已收到萬美玲提告通知,萬美玲以肖像權為由提告,使廣告與公車業者感受到壓力,目前相關公車都因此停駛,但萬美玲鋪天蓋地設置海量看板,罷團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已造成寒蟬效應。
萬美玲辦公室2日上午發出聲明,指坊間流變造文宣使用萬美玲照片,內容寫道“我是桃園立委萬美玲,我推動中配加速入籍6年變4年,“罷免我就是抵抗中國侵略”等語,另外也有用手繪肖像註記“同意罷免”等情,已涉及不法。
萬美玲表示,選舉罷免本應在公平競爭與相互尊重的基礎進行。近半年,面對惡意的抹黑、抹紅與汙衊誹謗,她始終包容以對,選擇用問政成績與服務實績回應,期盼理性對話取代仇恨攻訐,但有心人士騙選票,已逾越民主底線與法律紅線,行為也與詐騙集團無異。
萬美玲指出,不實文宣嚴重侵犯她的肖像權,混淆視聽也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被罷免而散布不實圖文影像、“刑法”妨害名譽等罪刑。此風不可長,為正視聽與維護個人、支持者權益,已委由律師蒐證提告,也保留民事求償權利,請有心人士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與違法行為,下架非法文宣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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