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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被提訊至北院出庭,坐在輪椅上。(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11日電/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羈押至今11個月,昨日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裁定沈以新台幣3億元交保,須遵守三條件,包括左腳配戴電子腳環、個案手機。
同案的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也已羈押近10個月。
沈慶京從案件爆發後被羈押至今11個月,他因腎臟疾病目前在台大醫院住院也同時聲請具保停押。
台北地院今日裁定,沈慶京以自己名義提出1億元保證金,及覓得具有相當資力之人作為具保人,提出2億元之保證書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應遵守下列事項:一、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二、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台北地院表示,沈慶京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電子腳鐶在住院期間,如有影響醫療行為之虞,可於入院期間拆卸電子腳鐶,並於出院前完成電子腳鐶配戴裝置。
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函詢後,台北醫院回覆沈的狀況依據台大醫院意見,有開刀住院的必要,台北看守所也回函有法警戒護人力問題,法官許芳瑜昨日開庭詢問沈的律師,沈願提供多少保證金,但金額不得少於先前法院准許的1億元,且要有保證人出具保證書擔保不會逃亡。
沈的律師蘇振文昨日中午到台大醫院探視沈慶京後,傍晚向法官表示,沈慶京不會逃跑,如果需要交保金,只能籌到1億元,且因為本案有政治成分,沈不想為難朋友出具保證書,害怕對方捲入紛爭,希望法院不要再增加保證書部分。法官希望沈可以就保證金部分提高金額,合議庭11日作成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