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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李宜光、施正鋒、黃國昌、吳景欽。(中評社 鄭羿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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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7月8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已被羈押十個月,民眾黨主席、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8日與中華人權協會理事李宜光、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等法律學者召開記者會,呼籲修“刑事訴訟法”羈押相關規定,不讓檢察官在起訴後還能無限抗告,直到被告遭羈押。
黃國昌表示,過去這段時間,許多個案與綠營高層親近的罪犯如鍾文智、徐少東等人,即使重罪或有棄保潛逃前科,卻通通沒有羈押必要全部跑光。反觀只要觸怒當權者,只是作個梗圖都可能立刻被捕、羈押禁見,近來法界已陸續傳出檢討呼聲。他強調,民眾黨推動相關修法,不是為了柯文哲,而是為了可能會碰到相同狀況的任何人。
柯文哲去年8月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檢署在“偵查階段”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北檢於去年12月26日起訴柯文哲等人,並向北院聲請延押,12月27日北院庭審法官認為檢察官無負起實質舉證之責任,先是裁定柯文哲在內的5名被告交保,北檢不符分別提出2次抗告,直至2025年1月2日北院裁定柯文哲等4人羈押禁見。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8日下午召開“濫權羈押 迫害人權 修法刻不容緩”記者會,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中華人權協會理事、律師李宜光,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退休教授施正鋒。
李宜光表示,羈押目的是在“保全審判程序”進行,而非裁決前成為檢方提前懲罰被告的手段,或用來收集證據的工具,否則檢方就會不斷押人取供,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檢方應提出充分證據,而非臆測證據作為羈押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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