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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研院。(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5日電/台灣中央研究院物理所超電導實驗室爆發採購弊案,前助理研究員張忠傑涉嫌夥同博士後研究員紀國葦及廠商共14人,長達3年利用不實發票詐領科研經費,甚至將採購品占為己有,濫用公家資源處理私人公司廢棄物,不法所得約新台幣3480萬元。士林地檢署4日偵結,依詐欺取財、業務侵占、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14人。
對此,中研院物理所也緊急回應,並透露所內涉案2人真實身分,是該所“前任約聘人員”及“訪問學者”,非外界所稱“研究員”。
檢方起訴指出,事發於2019年自2021年間,張男時任中研院物理研究所超電導實驗室助理研究員,並為一家公司“格斯科技公司”負責人;而紀男時任超電導實驗室博士後研究員,負責採購等業務。沒想到,2人竟與多家廠商開立不實的實驗室耗材發票,並向中研院請款核銷,共詐得1883萬餘元,所得款項還用來購買張男私人公司所需的溫控試驗機、點焊機等設備。
離譜的是,張男公司於2019年時得標中研院6項採購案,涉嫌在貨品驗收後將超過1588萬餘元的電池芯等關鍵材料,陸續運回格斯公司,形同“一魚兩吃”。檢方追查後更發現,張男又為了節省公司營運成本,指示員工將公司產出的有害廢棄物,交由紀男以中研院實驗室廢棄物名義處理,使中研院為其支付額外清運費用,損失約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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