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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揭判決關鍵 黃國昌批黨檢媒院4位1體
http://www.crntt.tw   2026-04-01 16:50:27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照片:黃國昌競選辦公室提供)
  中評社台北4月1日電/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全案延燒近2年,台北地方法案26日一審重判17年有期徒刑,根據《鏡週刊》報導,判決書關鍵證據之一來自台北市府內部資料,包括市府祕書處、政風處的報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日受訪質疑,周刊為什麼已拿到台北地方法院還沒公布的判決書?“現在已經變成黨檢媒院4位1體了嗎?他更強調,“今天是柯文哲,明天又換誰”?強調台灣是自由民主法治“國家”,不能讓掌權者以司法打壓異己。

  黃國昌表示,”假設報導是真的,只是再度印證民進黨的“黑手”如何伸到司法裡面構陷柯文哲。

  黃國昌今召開政見記者會後接受媒體聯訪,針對周刊揭露,判決書的關鍵證據是來自台北市府內部的資料。黃國昌表示,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公布,為什麼週刊就拿到了?就跟過去在偵查階段一樣,所有偵查不公開的秘密資訊,竟然都可以片面的成為週刊作為扭曲報導的依據,他痛批,過去是黨檢媒3位一體,現在已經變成黨檢媒院4位1體了嗎?怎麼會有這麼荒謬的狀況,恐怕要請週刊跟台北地法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黃國昌說,假設周刊的報導內容是真的,“我只覺得非常的可笑”,依法論法,政風處的調查報告是審判外的公訴,怎麼會直接當作證據內容?刑事證據的基本法則都忘了嗎?更不要說台北市政風處正是過去長期對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進行政治情蒐的單位,政風處處長還被檢舉爆料,由民進黨立委幫他關說升遷,後來高升到中央廉政署擔任副署長,相關當事人全部裝作若無其事,“我只有‘臭不可聞’4個字可以形容”。

  黃國昌強調,這種配合民進黨中央政府在抹黑、打壓柯文哲所做的調查報告,是否如同鏡週刊所引述台北地院的判決理由,如果是的話,只是再度印證民進黨的“黑手”怎麼樣伸到司法裡面構陷柯文哲。

  針對法院公布的法庭影帶內容,黃國昌進一步指出,現行制度與當初修法所期待的“法庭直播”存在落差,批評司法院透過自己頒布的辦法架空,變成法庭錄影帶,嚴重限縮內容跟範圍。

  黃國昌指出,歐美法庭的直播是朝法庭上拍,拍所有的程序參與者,最重要的是法官、檢察官跟辯護人,但影片從直播變成錄影帶,還獨步全球將鏡頭架在法官後面往下拍。

  黃國昌表示,他關注柯文哲的案子,只要時間允許皆親自出庭旁聽,強調無論被告或辯護人於庭上所提出的主張,均應建立在客觀事實與證據基礎上,並盼司法審理能回歸專業與公正,釐清各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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