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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鏈有望入台 “立院”初審放寬外資持股限制

2026-07-13 15:19:10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中評社 邱筠媜攝)
綠委林俊憲。(中評社 邱筠媜攝)
  中評社台北7月13日電(記者 邱筠媜)現行電信管理法規定成為美國低軌衛星商星鏈(Starlink)來台落地阻礙,“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3日初審通過電信管理法第36條修正草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放寬申請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董事長應為“中華民國國籍”以及外國人持股比率的限制。

  外資持股比重成為低軌衛星SpaceX旗下星鏈(Starlink)在台灣落地的最大障礙,現行電信管理法第36條規定,公眾電信網路的外資限制,外國人直接持股總數不得超過49%,直接及間接持股總數不得超過6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3日審查“電信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擬放寬外國低軌衛星業者在台灣落地標準。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葛如鈞、林倩綺、邱鎮軍、葉元之、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皆提出修法版本。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出,低軌衛星的主要技術都是掌握在國外公司,現在全世界都重視通訊韌性安全,他舉例,去年風災導致台南通訊全斷,災民十分不滿,也影響救災,低軌衛星的優點是沒有死角,他認為經法律允許應讓台灣電信公司跟世界技術接軌。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台灣4G、5G涵蓋率高,但在偏鄉的基地台建設仍舊匱乏,除了中華電信較有意願設置,其實並不容易,但引進多元低軌衛星服務在危急時刻仍有必要。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則認為,開放低軌衛星恐牽涉安全、詐騙等,NCC目前沒辦法給他明確答案,是否開放星鏈在台提供服務,各方仍有不同意見,“這個案子真的有那麼急、那麼趕嗎?”他建議該案先冷凍一個月再行協商,花時間好好討論。

  最終,經討論加入附帶決議後,朝野“立委”同意修正該案。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申請以衛星通信技術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者,經主管機關審酌“國家安全”、公眾電信網路安全、電信資源使用情形、電信產業發展等事項並核准後,得不受董事長應具“中華民國籍”及外資持股比率的限制。

  附帶決議指出,《電信管理法》第三十六條修法通過後,將大幅放寬外資投入電信市場的限制,將影響監理制度、“國家安全”審查機制、資通安全規範、資料治理要求、通訊監察配合義務、災防及緊急通信機制等,因此要求主管機關應將設置衛星地面接收站及資料必須落地於境內,列為重要考量。
交通委員會13日審查“電信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中評社 邱筠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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