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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泉:清理“南海仲裁案裁決”遺毒刻不容緩

2026-07-12 17:09:37
中國駐菲律賓大使井泉。(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7月12日電/中國駐菲律賓大使井泉在人民日報撰文指出,今年是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第十年。10年來,“南海仲裁案裁決”的非法性和荒謬性,以及給中菲關係和地區局勢帶來的傷害已暴露無遺,全面清理其遺毒刻不容緩。

  文章強調,“南海仲裁案”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非法仲裁。“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國家同意”和“約定必須遵守”是眾所周知的國際法基本原則,不管是國際司法還是國際仲裁都不能脫離這些原則。菲律賓提起仲裁事項的本質是中菲之間關於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爭端,不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調整範圍;中國政府早在2006年就依據《公約》第298條作出排除性聲明,將其排除在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通過談判方式解決有關爭端是中菲兩國通過雙邊文件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所達成的協議,這是阻擋菲方提起仲裁的“雙重防火牆”。菲律賓明知不具備啟動“仲裁”的法律要件,卻通過包裝訴求、偷換概念,繞開“防火牆”,強行挑起“仲裁”,曲解和濫用國際法。從這個意義上說,所謂“南海仲裁案”從提出之日起就是非法的。

  “南海仲裁案”是一出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所謂“仲裁庭”,絕不是“國際法庭”,而是一個拿錢辦事的草台班子,只是在庭審的時候使用了常設仲裁法院的大廳。事實上,聯合國、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都公開聲明,跟“仲裁庭”毫無關係。“仲裁庭”的5個仲裁員,除了菲律賓自己指定的仲裁員,其他4名仲裁員都是由國際海洋法法庭時任庭長、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5名仲裁員中4名來自西方國家,唯一的非洲籍仲裁員長期居住在歐洲,根本不具備國際法要求的代表性,這樣的“仲裁庭”構成及有關運作明顯違背了程序正義要求。

  文章指出,“南海仲裁案裁決”無視基本法理和事實,是明顯的枉法裁判。比如,把南沙最大島嶼,有著50萬平方米的太平島判定為岩礁,進而認定南沙群島沒有任何島礁可以產生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這完全不符合南海的事實,也不符合《公約》規定。如果按照這一標準,世界海洋格局要被改寫。這種事例不勝枚舉,充分說明了這場鬧劇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否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不接受、不參與“仲裁”,不承認“裁決”,既是維護中國的主權和權益,也是維護國際法的權威和尊嚴。

  “南海仲裁案裁決”不斷損害中菲關係和地區穩定。10年來,菲方頑固堅持“裁決”錯誤立場,企圖單方面落實“裁決”內容,出台所謂“海洋區域法”“群島海道法”搞法理侵權,在中國黃岩島、仁愛礁、仙賓礁、鐵線礁等島礁和海域不斷製造事端、侵權挑釁,菲反華勢力和域外國家時不時拿“裁決”說事,挑動菲民族主義情緒和中菲兩國對立。事實證明,“裁決”非但沒能解決中菲之間的涉海爭議,反而給雙邊關係發展和雙方管控涉海問題製造了巨大的困難,成為深深扎進中菲之間的一根“毒刺”,成為域外勢力干預地區局勢的借口。

  中方處理涉海問題的立場是一貫和明確的:是我們的,少一分都不行;不是我們的,多一分也不要。中方堅定維護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不接受、不承認所謂“南海仲裁案”及其“裁決”,不接受任何基於“裁決”的主張和行動。中方維護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塑造南海和平穩定態勢的能力不斷增強,菲方侵權挑釁跳得越高,中方就越是堅決維權,加強管控。同時,中國堅持通過雙邊談判協商解決涉海爭議,並致力於同東盟國家一道,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爭取盡早達成“南海行為準則”,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中方的立場主張清清楚楚擺在這裡,過去10年沒有變,未來也是這樣。對菲律賓來說,當務之急是認清現實,拋棄幻想,把“裁決”這塊阻礙中菲關係和破壞地區穩定的絆腳石徹底搬開,實現雙邊關係早日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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